不值当景德镇一户居民窃电被查,收取追补

“我真后悔,

这一万块都够我交好几年的电费了!”

前几天,

国网景德镇供电公司

查获一名窃电用电户,

收取追补及违约电费一万元。

3月15日,

国网景德镇供电公司城东中心

在对昌江广场附近用电设备

例行巡查的过程中,

发现一用电户为了省电费,

利用不法手段使自家的计量装置失效,

无法计费。

调查取证后,

城东中心依法向用户下发了

《违章用电、窃电通知书》,

并依照《供用电营业规则》规定,

收取追补及违约电费一万元。

供电人员重新封上电表箱

相关法律

《供用电营业规则》第一百零二条: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,应予制止,并可当场中止供电。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,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。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,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。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,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来源:瓷都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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