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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5月20日,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,这个鄂、赣、皖三省交界处的偏僻小县城,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。
下午3点,省市县三方联合召开案情通报会,公布了“5·11”案调查结论:
程树良确实嫖过娼。
程被民警带走时,不服管教,跳车身亡。
警方除了“监管不严”外,不负任何责任。
如此说来,程树良之死,可谓“很不体面,十分窝囊!”
这与他的身份和名声形成了强烈反差。
44岁,武汉理工大学教授,系统仿真与控制中心主任,科技进步奖得主,内定的副校长人选。
程树良留给武汉理工大学师生的印象是:“能力非常强,富有创造性”;“性格十分耿直,看不惯不良风气”;“长年埋头做学问,书生气重,可以说有点单纯”。
调查结论公布后,死者家属不服,坊间也认为案件疑点太多。
“嫖娼致死”
5月9日,程树良接到舅舅去世的消息,急忙与弟弟程树翔一起驱车赶回老家。
程树良年出生在湖北黄梅县农村,自幼丧父,家境贫困,是舅舅供他和弟弟念完大学。
10日傍晚,二人办完丧事,回到黄梅县城住宿,准备次日中午返回武汉。
11日早晨,程树良步行到西街,找小吃摊过早。
一位“麻木”(方言:载客三轮车)司机说,看到程树良走到县交警大队对面,一个女子站在门外,朝他招手,程树良走过去问“有么子事”,结果被她拼命拽了进去。这时是8:20左右。
大约8:40,在一条小巷与西街的路口,离发廊约50米,人们发现戴着眼镜的“矮子”(程树良)与一个“长子”相持不下,“长子”拉着“矮子”身后的皮带不让走,“矮子”显得很生气。
僵持几分钟后,“矮子”无法脱身,就掏出手机,被“长子”一把抢走。
双方扭在一起。十多分钟后,来了一名便衣。
“长子”大声埋怨:“通知了半个小时,怎么搞到现在才来?”
便衣掏出证件,给“矮子”看了一眼。
随后,一辆昌河牌面包警车驶过来,“矮子”被塞进车子,往东开去。
几分钟后,在车站街,一位小摊贩描述:9:10分左右,听到前面“嘭”地一响,只见前方马路边,一个人倒在地上,上身穿丅恤衫,下穿短裤,仰面朝天,身子在抽搐,鼻子在流血。
大家还以为是车祸。
一辆面包警车倒回来,“吱”地一声刹住,从车上窜下来3个人,把伤者送医院……
那边,程树翔急得团团转,一上午找不到哥哥,“打了一上午手机,都没人接”。
直到中午,他才接到一个陌生来电,对方自称是县委许振球:“医院二楼”。
程树翔一路跑过去,看到许振球和县政法委柳萍两人,旁边跟着一群人,神情慌张。
许振球说:“你哥哥嫖娼,被人举报,在去派出所接受问询时,由于承受不了那么大压力,跳车死亡。过程有发廊老板、卖淫女的询问笔录为证。”
程树翔如同五雷轰顶,脑子一片空白。
许振球又说:“考虑到你哥是大学教授,顾及他的名声,打算低调处理,按交通事故对外公布。”
柳萍接上一句:“至于善后、赔付,一切好说。”
疑点重重
很快,“教授被打死”之说传遍黄梅县城,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焦点。
程氏家族所在的程沙滩,座机联络中断,手机信号被屏蔽。
周边邻县警力迅速驰援黄梅。
14日下午,黄梅县召开各科局级干部会议。
会上通报了案情。
事发后,县里成立专案组,查明民警没有打人,但有看管不严的责任。
会议要求,所有干部不要起哄,不信谣,不传谣。
一位县领导强调,“这个案子是铁案”,“要相信黄梅有能力把这个事情摆平”。
5月15日,湖北省、黄冈市司法部门也参与了此案的调查。
5月20日,尸检报告出来后,当地向死者亲属通报了情况:
尸检报告证实,“卖淫女体内残留物与程树良血型相同”。
死亡原因系自己跳车,头部着地,造成严重颅脑损伤。
这次通报,增添了许多细节,包括程树良不肯用套子,事后一共付了元钱,包括洗头、按摩、嫖资……
一个引人注目的改口是,原先黄梅方面称报警者是发廊老板,这次则改为是一个匿名报警,此人至今没有找到。
死者家属不服,提出10条质疑:
死者8时20分进发廊,8时40分左右,目击群众看见一个“长子”扭住程不放。这意味着在十多分钟内,要完成洗头、按摩、等侯发廊老板叫来卖淫女(按官方说法,卖淫女是发廊临时从外面找来的)、付款、走出50米外等过程,这合理吗?
报警的人,先说是发廊老板,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匿名来电,如此一个重要证人,他究竟是谁?为何至今找不到?
卖淫女体内残留物为何只简单地鉴定了血型,却不进行DNA比对?
当时车速只有30公里左右,在只有不到半米高度的情况下,程树良跳下车,为什么肩膀和鼻尖一点伤都没有?又有几个滚的缓冲,怎么可能将右边的四根肋骨摔断裂呢?
死者的伤是如何造成的,尸检报告没有解释,只得出了一个“只有摔伤,没有工具伤”的结论。而程身上所有的伤,都是外伤轻,内伤重。
……
死者家属强烈质疑调查结论,坚决不同意签字火化程树良的遗体。
一切都是套路?
在黄梅,坊间猜测四起。
“堂堂一个大学教授,怎么会瞧得起这种不入流的野鸡?”
“程树良是来奔丧的,怎么会有心情嫖娼?”
“哪有一大早做这种事的?”
不过,这些仅仅是民众的猜测。
记者走访发现,事发现场周边米内,还有两家“黑”发廊。
路人看见女子站在门口招手,如果稍微犹豫一下,就可能被硬拽进去。
附近群众说,那个“长子”和派出所隔三岔五就来抓嫖,经常有人不服气挨打的。
“你们外地人最好连边都别沾,这里面水很深”。一位“麻木”司机对记者说。
而死者家属则怀疑,程树良陷入了“抓嫖生财”的圈套,这一切都是套路。
一个明显的疑点是,容留卖淫,发廊老板对警方避之唯恐不及,为何主动叫来民警?
一位民警承认,在黄梅,每抓嫖一个,罚款-元,甚至更多,罚款就放人。
“我们确实有创收任务”。但他表示不能说具体数字。
黄梅县公安局行政科朱科长透露:70%的罚没收入,财政会返还给公安局。
案发后,当地关闭了一些“有问题”的发廊,女子纷纷被遣散,另谋他路。
发廊女老板被拘留15天,罚款0元。
那个卖淫女在拘留15天之后,也送回老家了。
由于家属意见很大,不停向上放映情况,湖北省派出了“5·11”案件督导组。
很快,个别涉案干警的问题也浮出水面,其中的主角,是黄梅镇派出所副所长陈新华,正是他在发廊现场抓走程树良的。
经查实,仅在年6月至年4月,不到一年的时间里,陈新华就带队抓嫖30多次,罚没收入40多万元,全部存入小金库,用于吃喝、私分。
陈新华等三名民警被依法逮捕,异地关押。
后来,陈新华被认定徇私枉法,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
发廊女老板石梦琴被判刑10年,罪名是“容留妇女卖淫罪”。
那么,陈新华三人的犯罪行为,是否与程树良之死存在因果关系?派出所是否和发廊相互勾结?
对此,督导组一直没有明确说法。
这一案件造成的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。
一位黄梅县财政局的官员忧心忡忡地说:“至少在半年内,黄梅十几个基层派出所的日子难过了,因为少了一大笔来源于娱乐场所的罚没收入。”
诡异的结局
由于死者家属不服,程树良的遗体一直陈放在黄梅县殡仪馆内,一天的费用上千元。
程树良的妻子、长江船舶设计院资料员黄华有最后的决定权。
尽管督导组和黄华多次沟通,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
“这件事情,我是打算坚持到底的。”黄华说,“我没有别的办法,只是太对不起程树良了。清明时,亲朋好友连祭奠他的地方都没有。”
“我要把丈夫的死因查清楚。否则,我拿什么向孩子交代?难道我对她说:你爸爸是因为嫖娼被抓、畏罪跳车而死的!”
上级部门也作出批示:对火化时间不再作硬性要求,要在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。
但是,黄华委托律师进行的调查却很不顺利。
律师在取证过程中,当地群众很难有机会说话,由于案件的复杂性,取证困难重重。
年11月初,拖了两年半后,黄华精疲力竭,“顶不住了”,“再不答应,他们就要强行火化”。
黄梅县公安局终于与黄华达成协议:遗体于年11月15日前火化,公安局一次性赔偿黄华56万元人民币。
虽然官方仍维持“嫖娼”及“跳车致死”的定性,但处理结果却又充满矛盾之处。
有人计算,56万完全是按照警方对程树良死亡负全部责任的赔偿额,外加巨额的精神赔偿。因为按照国内及湖北省的计算方法和标准,程树良死亡造成的一切损失——包括若干年的子女抚养费,在责任全部归警方承担的情况下,满打满算也只须赔偿23万元。
更加令人诧异的是,年11月12日,程树良火化那天,黄梅县近千人参加了追悼会,旁观民众难以计数,堪称黄梅县建国以来罕见。
近百个花圈摆放在程树良的灵堂里,其中包括黄梅县四套班子、各科局委办。
黄梅县有关领导、公安局长也参加了追悼会,为一位“嫖娼致死的教授”隆重送行。
这一幕景象,的确匪夷所思。
近年来,重查程树良教授一案的呼声不绝于耳,成为让黄梅人牵肠挂肚的一桩心事。
但愿这一天早日到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