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达县人民法院民庭积极进取、蓬勃向上,紧紧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工作目标,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扎实开展民事审判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成效,为江达县的和谐稳定、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。由于民事审判工作亮点纷呈,成绩出色,本院民庭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先进集体的称号。
建章立制、科学管理,提升办案质量效率
近年来,受理的民事案件多为新类型热点、难点纠纷,群体性诉讼较多,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、法律知识欠缺等,鉴于此,本院民庭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,对于每一起案件,从案件的受理、起诉书的送达、排期开庭、宣判直至卷宗的归档,规定了完成的期限,明确了法官、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各自的工作范围和职责,提出了“分工不分家”的工作思路,确定承办法官为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第一责任人,形成了既分工明确、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,切实提升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。年,本院民庭完善审判流程、随即分案等方面的规章制度5个12条。
发挥职能、服务大局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
本院民庭主动发挥审判职能,自觉服务经济大局,对于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的案件,主动加强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,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,妥善处理好个体诉求、集体利益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,先后与县人社局、信访局、交通局等部门对接,延伸审判职能,把审判中发现的问题,通过巡回审判、召开座谈会、司法建议的形式向各行政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提司法建议,帮助堵塞漏洞、改进工作,促进经济增长,年,民庭发出司法建议8份,提出的建议都得到积极回应,收回复函8份,其中1条针对所调解3起涉群体性劳务合同案件向江达县人民政府发出的司法建议,江达县人民政府联合国土、住建等部门将落实情况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回函本院。
加强调解、定纷止争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
年,本院民庭受理了多起涉群体性、易发生涉诉信访的劳务合同纠纷,办案法官牢固树立全“一盘棋”的思想,在做好稳定工作的前提下,充分把握当事人的心理诉求,制定相应的调解预案,加大调解的力度,分层次、多方位、多人次的进行调解,切实化解纠纷矛盾。年8月,受理36名农民工诉被告孙某劳务合同纠纷案,涉案标的达50多万元。年10月,受理25名农民工诉被告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,涉案标的20万元。年11月,受理57名农民工诉被告邹某劳务合同纠纷案,涉案标的多万元。该3起涉群体性纠纷都得到了圆满解决。涉案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公正、高效的裁判给予了高度的评价。
多措并举,提升调撤率,受到群众一致好评
江达县特殊的地理位置、人文特点和历史背景,决定了群众间的矛盾纠纷,若得不到妥善解决,易转变成故意伤害或杀人等刑事案件,也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,转变为群体性、涉稳事件。为此,本院民庭以女子法官队伍、帐篷法庭、家事法庭、假日法庭、午间法庭为载体,以白加黑、五加二的工作模式,加强民事纠纷的调解力度。并充分利用车载流动法庭,定期不定期,1个乡镇接1个乡镇的排查矛盾纠纷,在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办案的基础上,大力开展帐篷法庭,在虫草采挖期间,以蹲点办案的方式,当场立案、当场调解、当场送达。帐篷法庭深受农牧民群众的喜爱,一到虫草采挖季,这只队伍就会准时出现,服务群众、为民解忧。年,本院民庭受理案件件,结案件,调撤案件件,调撤率94.7%。
创新方式,积极作为,拓宽司法便民利民渠道
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,确保群众打得起官司,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,本院民庭不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渠道,在开通“假日法庭”“夜间法庭”“帐篷法庭”“电话预约立案”“诉前上门调解”的基础上,积极与县司法局沟通,创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,最大程度减轻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,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、减轻信访压力。妥善处理与民生关系密切领域的矛盾纠纷,进一步畅通弱势群体立审执“绿色通道”,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,妥善解决涉农民工工资案件,化解不稳定因素。年,免缓诉讼费为3.3万元、4.2万元,法律援助工作站帮助受援人代写法律文书25份,接受46人次,援助值班律师参与解决纠纷4件。在调处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中,开通绿色通道次,一站式服务次。
巡回办案,能动司法,彰显司法为民情怀
本院民庭充分发挥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办案作用,坚持能动司法,使车载流动法庭成为农牧民群众眼里的“百事通”,为干群搭起“连心桥”。采取定期不定期、有案办案无案法制宣传的思路,大力开展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办案和法制宣传千里行活动,车载流动法庭深入玉龙、波罗乡、汪布顶乡、青泥洞乡、娘西乡调处承揽、买卖、劳务、租赁合同等纠纷54件,确认金额95万元,开展法制宣传25次,发放宣传资料3余份,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56余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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