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河汽车成被执行人,执行标的5188万

乐居财经讯4月8日,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昌河汽车”)被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案号为()赣执号,执行标的为51.88万元,立案日期4月7日。

据企查查,昌河汽车成立于年9月17日,法定代表人为旷光华,注册资本为62.1亿元,经营范围包括轿车、微型汽车系列产品和汽车零部件的设计、制造、销售及售后服务等。该公司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.85%,且后者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股%。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共11家,包括江西志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。

企查查显示,目前昌河汽车有被执行人记录12条,被执行总金额.68万元;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条,案件总金额为.85万元,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8.27%,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。

(责编:王敏)

文章来源:乐居财经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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