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3日0—24时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6例,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4例(上海7例,四川3例,北京1例,内蒙古1例,浙江1例,广东1例),本土病例2例(均在黑龙江);无新增死亡病例;无新增疑似病例。
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9例,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,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例。
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例(其中重症病例5例),现有疑似病例2例。累计确诊病例例,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,无死亡病例。
截至12月13日24时,据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,现有确诊病例例(其中重症病例7例),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,累计死亡病例例,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,现有疑似病例2例。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,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。
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例(均为境外输入);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(为境外输入);当日解除医学观察6例(均为境外输入);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例(境外输入例)。
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例。其中,香港特别行政区例(出院例,死亡例),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(出院46例),台湾地区例(出院例,死亡7例)。
江西疾控发布紧急风险提示近来,新疆、黑龙江、内蒙古等地先后报告了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。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现对广大公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。
一、近期非必需不前往新疆吐鲁番市,黑龙江东宁市、绥芬河市,内蒙古扎赉诺尔区。如确需前往,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;从上述地区返赣后,应及时主动向单位、属地社区报告,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。
二、有以下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,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,接受社区管理措施,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如出现发热、咽痛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,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,并按照规范程序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。
(1)年12月10日后有新疆吐鲁番市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;
(2)年11月26日后有黑龙江东宁市、11月27日后绥芬河市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;
(3)年11月21日后有内蒙古扎赉诺尔区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;
三、对年12月12日起由新疆吐鲁番市,黑龙江东宁市、绥芬河市,内蒙古扎赉诺尔区来赣人员,或与当地指挥部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赣人员,须持有入赣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到达目的地后,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,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,及时向社区报告,并接受核酸检测,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,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。
四、对上述地区其他来赣人员或有密切接触人员按照“愿检尽检”的原则,前往具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、第三方检测机构自愿开展核酸检测。
五、当前全国多地报告新冠肺炎确诊本地病例,希望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外出,避免前往人员密集、人流量大的区域,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,养成随身携带口罩,科学规范佩戴口罩(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)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;在选购进口冻鲜产品时避免直接接触,并规范佩戴好口罩,进口冷冻生鲜食品存放、储存采用独立密闭袋封口,并与其他物品相对隔开。在清洗、加工进口冻鲜产品后立即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,或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消毒;洗手前双手不触碰口、鼻、眼等部位;清洗食物时注意防止水花飞溅,不要在水笼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;加工、储存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。如出现发热、咽痛、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,及时去就近医疗机构就诊,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。
六、密切